信息公告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6处营业房续租信息的公示
权属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东信大楼2-2号北首、金色家园南区5幢108-1室、黎明中路星河大楼D幢103室等6套营业房租赁合同期已届满,结合原承租人的续租要求,为尽快盘活国有资产,规范资产经营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协议续租,资产协议续租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拟定营业房出租方案
出租地址 |
承租 面积 m2 |
评估单价 元/m2月 |
年租金 (元) |
租期 |
单价 元/m2月 |
第一年 年租金 (元) |
单价 元/m2月 |
第二年 年租金 (元) |
单价 元/m2月 |
第三年 年租金 (元) |
付款方式 |
东信大楼一层 2-2号北首 |
85.00 |
65 |
66300 |
叁年 |
66.30 |
67626 |
67.60 |
68979 |
68.90 |
70359 |
半年 |
东信大楼一层 西南角 |
6.00 |
115 |
8280 |
叁年 |
117.30 |
8446 |
119.70 |
8615 |
122.00 |
8787 |
半年 |
星河大楼 D幢103室 |
153.01 |
35 |
64264 |
叁年 |
35.70 |
65549 |
36.40 |
66860 |
37.10 |
68197 |
半年 |
星河大楼 D幢102室 |
152.71 |
35
|
64138 |
叁 年 |
35.70 |
65421 |
36.40 |
66729 |
37.10 |
68064 |
半年 |
金色家园南区 5幢108-1室 |
47.30 |
50 |
28380 |
叁年 |
51.00 |
28948 |
52.00 |
29527 |
53.00 |
30118 |
半年 |
朝阳大楼 C幢104室 |
32.00 |
80 |
30720 |
叁 年 |
81.60 |
31334 |
83.20 |
31961 |
84.90 |
32600 |
半年 |
二、营业房招租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示方式
该续租项目在温州商报、市国有资产采购网站、交投集团公司网站及单位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评估,并公示续租方案无异议后再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
承租方租金均以前一年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年租金百分之二。租金半年一付,首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5天内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3000元,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合同到期结清租金和各项费用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2、东信大楼承租方按照原合同不收保证金。
七、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根据《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续租情况及要求公示期限为7日,如认为有违反《规范意见》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在七个工作日内联系:
业务联系电话:88270858
业务监督电话:88234167
特此公示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