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9套出租营业房续租信息的公示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9套出租营业房续租信息的公示
权属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区金色家园南区5幢104室、人民东路浦发大楼D107-D109室、金色家园南区1幢104室等9套出租营业房租赁合同期已届满,结合原承租人的续租要求,为尽快盘活国有资产,规范资产经营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协议续租,出租营业房协议续租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拟定出租营业房协议续租方案
出租地址 |
承租面积m2 |
承租单位 |
评估单价元/m2月 |
评估 年租金 (元) |
第一年 年租金 (元) |
租期(年) |
付款方式
|
备注 |
金色家园南区5幢104室 |
152.58 |
马军 |
49.97 |
91500 |
91500 |
3 |
半年付 |
第一年租金以评估价为准。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 |
浦发大楼D107-109室 |
98.78 |
杨利民 |
85 |
100007 |
100007 |
3 |
半年付 |
|
中侨大楼一层1-2-7号 |
98.37 |
温州国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90 |
100062 |
100062 |
3 |
半年付 |
|
中侨车位 |
85.40 |
温州国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15 |
15400 |
15400 |
3 |
半年付 |
|
浦发大楼一层3-3号 |
143.84 |
话机世界数码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0 |
224400 |
224400 |
3 |
半年付 |
|
东信大楼一层D106号 |
12.23 |
石正春 |
75 |
11000 |
11000 |
3 |
半年付 |
|
中侨大楼一层1-2-9号 |
62.72 |
庄勇勇 |
110 |
82800 |
82800 |
3 |
半年付 |
|
东信大楼105-2号南侧及过道 |
216 |
温州市粮食供应公司榕城小吃店 |
58 |
150003 |
150003 |
3 |
半年付 |
|
金色家园南区1幢104室 |
153.42 |
温州亚美贸易有限公司 |
31 |
57100 |
57100 |
3 |
半年付 |
二、营业房招租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示方式
该续租项目在、市国有资产采购网站、交投集团公司网站及单位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评估,并公示续租方案无异议后再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
承租方第一年租金以评估价为准,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百分之二。租金半年一付,首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5天内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元,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合同到期结清租金和各项费用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七、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根据《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续租情况及要求公示期限为7日,如认为有违反《规范意见》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在七个工作日内联系:
业务联系电话:88270858
业务监督电话:88234167
特此公示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