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C119号营业房招租信息的公告

作者:管理员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3-09-16

 

 

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C119号

营业房招租信息的公告

权属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C119号的营业房。为尽快盘活国有资产,规范资产经营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出价最高者中标。现将营业房基本情况和招租要求公告如下:

一、     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该营业房位置位于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C119号,承租面积66.66㎡,租期叁年。

二、营业房招租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示方式

招租方案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网站和公司显要位置公示,并在《温州商报》上刊登招租公告,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四、公开招租报名事项、投标时间及地点。

1、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5日,上午9:00--下午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承租意向者,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向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报名。报名时须缴交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下午4点30分,以缴交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为准。

2、公开招租会将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
     五、租金确定:

1、根据评估的年租金总价为基数再递增2%的价格进行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方式。首年租金为中标价格,次年度租金以上年度的租金为基数,逐年递增2%。

2、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承租方的,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进行,具体租金另议。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评估,并公示续租方案无异议后再签订续租合同。

七、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半年一付,首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5天内付清。

八、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元,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合同到期结清租金和各项费用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九、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都由承租方支付;租金税收由出租方负责缴纳。

十、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业务联系电话:88270858

业务监督电话:88234167

特此公告。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