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7处营业房续租信息的公示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人民东路浦发大楼、银河大厦、金色家园南区等7套营业房租赁合同期已届满,结合原承租人的续租要求,为尽快盘活国有资产,规范资产经营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协议续租,资产协议续租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拟租赁营业房基本情况
二、营业房招租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示方式
该续租项目在温州商报、市国有资产采购网站、交投集团公司网站及单位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评估,并公示续租方案无异议后再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
1、人民东路浦发大楼3-1号内商场,
第一年,年租金为246400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246400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246400元
租金半年一付
2、人民东路中桥大楼1-2-2号
第一年,年租金为268350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273717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279191元
租金半年一付
3、人民东路中桥大楼1-2-1号
第一年,年租金为116718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119053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121434元
租金半年一付
4、金色家园南区5-101室
第一年,年租金为50100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51102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52124元
租金半年一付
5、金色家园南区3-102室
第一年,年租金为77950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79509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81100元
租金半年一付
6、人民东路银河大厦三层301-3号
第一年,年租金为97675元
第二年,年租金为99629元
第三年,年租金为101621元
租金半年一付
7、人民西路54幢四达七楼40平方米,年租金均为60000元。三年租金180000元一次性付清。
首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5天内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1、浦发大楼3-1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元
2、中侨大楼1-2-2号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元
3、中侨大楼1-2-1号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0元
4、金色家园南区5-101室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元
5、金色家园南区3-102室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元
6、银河大厦三层301-3号 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元
7、人民西路四达七楼不收保证金。
承租方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三日内付清,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七、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根据《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本协议续租情况及要求公示期限为7日,如认为有违反《规范意见》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在七个工作日内联系:
业务联系电话:88270858
业务监督电话:88234167
特此公示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