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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绑招标保障每个项目有投资
吸引国企资金 发挥地方政府作用
针对经营性高速公路建设,广东省政府在高速公路投资主体的甄选上,给予国有企业一定的政策倾斜。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广东省逐步探索形成“好坏搭配,捆绑招标”的模式,将预期效益较好的项目与预期效益不理想的项目捆绑在一起进行业主招标,从而增加了国有企业依靠自身实力优势获取好项目的机会,又避免了效益不好的项目无人投资。对地方积极性高的经营性项目,由地方政府出具优惠条件,吸引社会投资,授权地方开展投资人招标并组织项目实施。
在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的作用。对经济效益不理想但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发挥地方积极性和资源优势,用以土地入股等方式增加优惠条件,由省市共同出资建设。
内河航道建设方面,探索委托地方交通部门实施航道项目,建成后移交航道部门管养。对重大非收费交通项目,由地方政府采用BT模式,缓解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压力。
节约融资成本 降低融资风险
广东加强大型交通企业集团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积极开辟融资渠道,同时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集团的规模优势和信用资源,发行各种债务融资工具,有效满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的资金需求。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交通集团)是广东省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十二五”期,预计承担2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里程2000多公里。为保证建设项目资金到位,保证资金使用高效,该公司开拓思路、创新模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资金监管。
广东交通集团成立了集团财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尽量归集成员单位的资金,在此基础上进行内部调剂余缺,盘活现金资源,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
同时,为节约融资成本,降低融资风险,该集团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贷款管理。交通集团总部制定了银行贷款尤其是项目贷款的原则,统一规定了利率、期限、担保、提款及还款等要求;按规定对所属企业的融资行为进行审批管理;对项目贷款进行捆绑模式,保障预期效益不理想项目的融资需求。
广东交通集团还充分利用企业集团资产、资金和信用资源等优势,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比例。该集团先后发行2005年、2007年企业债券合计25亿元,发行中期票据60亿元,所属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建设公司发行企业债券40亿元,“粤高速”发行公司债券8亿元,合计发行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133亿元(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120亿元),有力保障了高速公路投资建设。
此外,广东交通集团充分利用境外融资平台开展项目融资。如集团下属的新粤有限公司(香港)通过引入低成本的外币贷款收购国内路产项目,还通过信托公司引入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其他社会资金(理财委托贷款),并积极探索售后回租、项目收益债务等新型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