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修身

作者:青海日报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5-29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选拔任用那些政治坚定、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胡锦涛总书记把以德修身放在干部德性修养首位,足见以德修身对党员干部极为重要。

 

  纵观历史长河,许多功成名就的仁人志士,无一不把以德修身看得比生命还重。新时期的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加强以德修身,才能圆满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因此,要在学习中“悟德”。通过刻苦学习,提升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要在实践中“修身”。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到自己个人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而绝不是小事。良好的官德修养、高尚的品行操守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在实践中长期磨炼才能获得。古人把“修身”放在“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前,更说明加强人品官德修养的重要性。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像“洗脸扫地”一样打扫思想上的灰尘,在任何情况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要在遵纪中“守德”。法国大作家蒙田说:“心灵之崇高主要不在于高高在上和遥遥领先,而在于知道如何控制与约束自己。”从近几年落马的高官看,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往往都是从自律不严开始的。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不断强化守纪意识,经常自我警戒、自我检查和自我反省,才能确保思想行为不失范、不越轨,才能经得住灯红酒绿、金钱美色、权力地位的诱惑;只有时常与纪律条规“对表”,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才能做一名让人民放心的清廉干部。反之,则会成为人民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