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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档案招标——以绕西南工程为例
近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档案服务” 招评标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顺利完成。随着我国基本建设体系制度的逐步健全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招标投标作为我国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一种主要形式,得到了迅速、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但档案服务招投标目前在温州市乃至在浙江省尚属首例。
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是对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到监理整体建设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审计、监督、评价工程质量的信用依据,也是今后工程运行、改造、维护不可替代的权威凭证。因此,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第四条规定: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第十四条明确:竣工验收时竣工文件须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单位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的档案工作是一项看似简单但操作起来复杂的工作,相对于其他单位的业务档案工作,既有共性又有其固有的特性。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参建的单位多,其项目的档案工作历时长、内容广、数量大、种类繁、涉及的部门多、档案兼职管理人员不专业。因此,对其档案工作机制进行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改革创新显得尤为必要。近几年这方面的改革实践表明,通过项目档案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借助一定的社会力量,由外部专业化的档案业务提供者负责相应的档案整理等工作,能较好地实现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科学高效管理,为工程项目的档案验收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
档案服务机构是介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社会、市场之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和专业技术要求,专门从事档案技术和事务服务的一种社会中介组织;在服务内容上不仅可以提供档案劳务、且还提供档案业务技术知识的咨询、培训服务、传授档案工作理论知识和技能,档案价值鉴定等;在服务对象上可以满足社会组织、个人、法人单位、建设项目档案业务的需要;在服务方法上实行档案业务有偿服务。
此次,绕西南项目通过招投标引进档案服务事务所,可使工程建设专业人员与档案专业人员根据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共同配合,发挥各自专业的优势,对建设全过程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进行合理取舍划分,科学地筛选、系统整理和编目,从而能够有效地保证竣工文件的质量,为项目完工的审计和档案验收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亦为项目建成后运行、维修、管理、改扩建和技改等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