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总工会:保护女职工权益从了解开始

作者:新华网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5-17

    "女职工怀孕了能休多少天产假?公司不给休假怎么办?"日前,在安徽省合肥市总工会举办的咨询宣传活动上,许多女职工纷纷发问。记者获悉,近日安徽省总工会将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咨询等方式,加强社会、单位、个人对女职工权益的认识,也让女职工更多地了解自己应享有的权益。

  合肥市一位非公企业的女职工陈雪梅说:"我在怀孕到9个多月的时候还在上班,那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天的产假,怕请假了会扣我的工资,公司管理层看到我怀孕大着肚子也没有说让我休假。"

  近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施行,明确了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时期所享受的待遇。其中,扩大了使用范围,包括了女农民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明确了女职工流产产假和产假期间待遇,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支付单位等。

  合肥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黄翠萍认为:很多非公企业的女职工,由于不了解自身的权益,企业也缺乏正确认识,致使女职工无法真正享受到自身权益。同时,一些进城务工的女性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哪些权益,该如何维权,在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被侵犯之后忍气吞声。因此,女职工权益的宣传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

  据悉,近期一个月内安徽省将对新规集中宣传,让更多的女职工了解自身的权益,让企业明确自己的责任,让女职工真正享受到劳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