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钱库收费站西北侧土地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6-09-01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9月9日上午10时整,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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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提供公示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挂牌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下午5时止,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四)为保障租赁区域的公共安全及财产安全,承租方须在租赁场地内安装监控设备,费用自行承担,监控范围应覆盖全部租赁空间。监控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由出租方基于统一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换或拆除。出租方有权通过监控系统实时查看租赁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状况,但查看行为不得干扰承租方的正常经营或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或超出安全保障合理范围。

(五)承租方需在竞得后、进场前对标的进行安全性评价,并向出租方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评估报告》。

(六)禁止承租方破坏现有绿化景观设施,同步采取隔离措施,防止地块侵占。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857732770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085588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