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城区人民东路浦发大楼一层3-1号等9处房产续租信息公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10-24

 本公示9处续租房产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坐落地址

 

承租面积

m2

 

单价

(/m2)

 

 租赁年租金

  (元)

租期(年)

 

原承租人

1

人民东路浦发大楼一层3-1

287.25

65.00

224055.00

1

温州市适家

贸易有限公司

2

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105-2-2号北侧

1075.68

50.00

645408.00

1

温州叶同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3

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一层1-2-1号南

40.00

122.00

58560.00

1

浙江十足商贸有限公司

4

人民东路中侨大楼一层1-2-1号北

42.92

122.00

62834.00

1

温州市唯信经贸有限公司

5

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2-2号(南首)

291.00

58.00

202536.00

3

温州国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6

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2-2号(北首)

85.00

58.00

59160.00

3

温州国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7

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C119

66.66

45.00

35996.00

3

周宝禄

8

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西南角

6.00

115.00

8280.00

3

石正春

9

黎明西路朝阳大楼一层C104

32.00

80.00

30720.00

3

王信富

 

二、本续租项目首年租金已经评估公司评估并报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三、续租相关事项: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第一年租金以评估价为基准; 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款;

  2、租期定为三年,先付后用;

3、公示期为20161024-10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无异议、无其他意向承租人的,原承租人在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协议书》,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4、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认为有违反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联系:

  业务联系电话:88270858      营销部电话:88109191

特此公示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10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