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机场大道5465号国大广场203室9楼北向办公楼公开出租公示
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将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机场大道5465号国大广场203室9楼北向办公楼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方: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出租标的及租赁价:标的物为机场大道5465号国大广场203室9楼北向办公楼租赁权。此次出租的标的物共1个,具体情况请见下表。
标的编号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出租价元/ ㎡·月(不含税) |
年租金 (元) |
租期 (年) |
1 |
机场大道5465号国大广场203室9楼北向 |
262 |
办公 |
40 |
125760 |
3
|
三、出租方式:采用公开出租方式。
四、报名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承租人需按照规划设计用途,进行合法经营;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事项:
(一)年租金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每年租金不递增,每期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考虑承租方的资金投入、设计和装修时间等客观因素,给予1个月的装修宽限期,装修宽限期免收租金,装修宽限期从招租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4日,上午9:00--下午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者,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向委托管理单位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1.5万元,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下午4点30分,以缴纳到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帐户为准。
七、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开发区支行
账号:897380003210001
八、公开招租时间及地点:
出租会将于2016年1月5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
九、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机场大道5465号国大广场203室6楼。
咨询电话: 88378786 联系人: 赵先生。
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