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商务楼301、401、402室及银河大厦301-3号办公用房招租信息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5-08-11

权属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301、401、402室及鹿城区人民东路银河大厦三层301-3号办公用房,目前尚未出租。为尽快盘活国有资产,房开公司委托温州天平房地产估价所有限公司进行市场租赁评估,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出价最高者中标。现将办公用房基本情况和招租要求公告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尚品商务楼301室建筑面积939.72平方米、401室建筑面积298.27平方米、402室建筑面积594.60平方米,401室和401室为合并出租,总建筑面积为892.87平方米。银河大厦建筑面积1515.04平方米。                                 
二、营业房招租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温国资委2014196号)。
三、公示方式
招租方案在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网站和公司显要位置公示,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四、公开招租报名事项、投标时间及地点
1、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21日,上午9:00--下午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承租意向者,自然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的,须提交委托人、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公章,向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报名。报名时须缴交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1日下午4点30分,以交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为准。
2、公开招租会将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10时整在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
五、租金确定
1、根据评估的年租金总价为基数进行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暗投方式。首年租金为中标价格,次年度租金以上年度的租金为基数,逐年递增3%。
2、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承租方的,采取协议租赁的方式进行,具体租金另议。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评估,并公示续租方案无异议后再签订续租合同。
七、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半年一付,首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协议书起3日内付清,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5天内付清。
八、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0元,在签订租赁协议书起3日内付清,合同到期结清租金和各项费用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九、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都由承租方支付;租金税收由出租方负责缴纳。
十、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业务联系电话:88270858      业务监督电话:88109191
特此公告。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