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大桥段七都服务区规模前期专项调查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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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大桥段七都服务区规模前期专项调查研究(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全长约160km,为温州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保障,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流量持续增长,甬台温温州段全线评价交通量达到51532辆/日,局部路段交通量已超过高速公路所能承受的最大交通量,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因此,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迫在眉睫。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后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现状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全线服务区共2处,分别为清江服务区和苍南服务区,两者距离约122.1km。虽然在这两个服务区之间设置有温州服务区,但由于其设置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上,甬台温高速车辆进出该服务区需绕行3.2km,绕行距离长,服务区利用率低,且车辆拥堵现象非常严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量日渐饱和,导致现状服务区普遍暴露出规模小、停车位不足、服务能力低等一系列问题。服务区间距大致使高速公路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交通事故频发。迫切需要增设服务区优化服务区网点布局,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第13.3服务区和停车区的规定,服务区之间的间距宜为50km,停车区与服务区或者两停车区之间的间距宜为15~25km,服务区间距大于60公里时,中间应考虑设置带有加油站的停车区。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后,乐清至瑞安段预计日平均交通量达11~12万辆。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在清江服务区和苍南服务区之间需要在七都和丽岙增设两个服务设施,方可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为响应国家节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土地利用率。创造一个城市展示的平台窗口,让更多的人停留下来去了解温州,了解七都,增设服务设施,以提升城市形像。
(二)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根据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端服务区现状及背景,借鉴国内标杆服务区的特色和商业运作模式,开展七都服务区项目策划及服务区运营模式研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定位与主题策划、场地规划、文旅板块规划、业态布局、经营场地平面布局规划。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要求,提供主题策划文本、投资估算说明以及详细的配套文字说明等成功资料(包括书面资料和PDF、CAD等相关电子资料),为后期服务区设计及土地报批提供依据。如在温州大桥段改扩建项目后续工可报批过程中涉及到相关内容,中标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本项目调查研究工作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自合同签订日起约2个月)。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黑名单查询网站为http://www.zjbid.cn/zjwz/xyda/004008/004008001/查询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24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九号红莲跨贸园2F6A)持: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标书价格(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大厅(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77) 8555 90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九号红莲跨贸园2F6A厦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17815691130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 话:0577-88366501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