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乌牛互通及连接线工程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乌牛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性投资,招标人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永嘉县乌牛街道,互通型式采用“A+B”双喇叭型式,同步建设1.746km连接线。连接线为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岭下工业区电力路附近,路线自起点跨越电力路后设置岭下大桥并在鸭鹅村北侧折向东侧进入乌牛隧道,终点定于乌牛隧道洞口,并与乌牛互通相接。本项目为既有高速公路新增互通,设置乌牛互通1处,互通区主线改建长度约1019m,被交线长度约477m,匝道长度约2.8km,1处收费站,设置为4进4出,同步建设连接线长度约1.746km,隧道643m/1座(按右线长度计),布设互通0.5处。本项目连接线设置特大桥1060m/1座(按右线长度计),被交线设置大桥409.15m/1座(按右线长度计),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管理设施等内容。估算投资额14.15亿元,其中建安费8.67亿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绕城高速公路北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设计时速100km/h,匝道设计时速为40km/h,设计标准采用高速公路,连接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设计速度80km/h,设计标准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市政功能,双向六车道,桥梁标准横断面宽度27m,分离式路基宽度13.75m。
2.3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咨询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1)初步设计审查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初步设计审查咨询内容:设计方案与当地政府和其他行业有关部门的意见是否协调;地质勘察、外业测量是否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是否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重大方案是否经过同深度比选;对特殊结构桥梁、地质复杂隧道及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部位和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校核验算;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含机电)、交通工程等各专业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节地、质量和耐久性要求;设计文件编制是否规范;核查概算编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并对初步设计概算专项审查,是否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110%范围内,等等。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内容:在审查设计文件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结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济合理性,详细复查各部尺寸、参数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对技术复杂的大型工程、特殊构造物以及需结构验算计算等的工程,应另行对设计计算书进行核查,应提供结构验算计算书、计算软件名和结果比较;核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并对施工图预算专项审查,是否控制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等等。
(2)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结合审查报告和专家组意见执行情况答复进行核查,对与送审文件有变化的设计内容应重点审查,并提出核查意见。
(3)对施工期间的重大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技术咨询及造价咨询,并提出核查意见。
2.4 服务周期
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提供初步设计送审稿后15天内提供设计咨询报告,初步设计概算专项审查同步跟进;提供各阶段施工图送审稿后15天内提供相应阶段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施工图预算专项审查同步跟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同类工程设计咨询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设计咨询要求。
(2)自2018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件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不含大中修)的设计咨询工作。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1月1日(以施工图批复文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文件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完成过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不含大中修)的设计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4)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至少有1名路线分项负责人、1名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名桥涵分项负责人、1名隧道分项负责人、1名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1名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1名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以上人员均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另需持有住建部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
(5)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d.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1年 8 月 13 日至2021年 8 月 24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506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8 月 24 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1年 8 月 24 日14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701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77-8555905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506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冯女士、钱先生
电 话:0577-88895781、13867726404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