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乐永青高速公路乐清南塘至永嘉碧莲段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02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招标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1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补充、修改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协助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各项工作。”
修改为:“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咨询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批复等各项工作。
2、原招标文件:“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初步计划安排: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进度相匹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后15天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意见报告。”
修改为:“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初步计划安排:与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度相匹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如有)送审稿后15天内提供相应咨询意见报告。咨询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工可咨询报告及预可性研究咨询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咨询报告)(如有)的电子版一份。”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