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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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02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自主)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编号:WGQCJF20210019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五、项目名称: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
六、预算金额:50万元
七、采购内容: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具体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八、拟定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九、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804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www.zcy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517411407@qq.com):
单 位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906782015
(2)现场报名: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拒绝参加谈判。
十、单一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21年6月10日下午14时00分。
十一、单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804室
十二、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谈判保证金:不需要。
十三、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诉处理条款: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黎明西路机械大厦804室,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3777786193。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7-88052399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804室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305718087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577-85559092
附件:采购文件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