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和医治工作措施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和医治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近一段时间,我市甲型 H1N1 流感病例不断增多,流感在社 区范围内传播的风险日益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了动员社 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参与甲型 H1N1 流感的群防群控工作,有效预 防控制甲型 H1N1 流感蔓延,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现就进一步明确甲型 H1N1 流感防控和医治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一、明确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
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不再集中医学观察,实行居家医学观察或 随访。有居住地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医学观察或随访,发给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要求其自觉履行居家医学观察义务。医学观察期间,居住独立房间,日常生活与其他人员分开,室内具有 良好的通风条件,禁止使用中央空调,每天测量体温 2 次。观察 期间发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当地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卫生院),到医院进行诊治。
对无固定居所的密切接触者,可在住地或指定的医学观察点 进行医学观察。住地如果是中央空调的宾馆,应转移到有单体空 调的宾馆。并发给居家医学观察告知书,要求医学观察对象单独 就餐,不得外出,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要求每天测量体温 2 次,一旦出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当地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卫生院)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牵头负责密切接触者在居住地的 医学观察,随访工作由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负责; 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指定宾馆的医学观察点的相关事宜。
二、加大社区健康监测力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基层组织和有关部门要重点掌握入 境、归国回温、外地来温等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一旦出现发热 等流感样症状,应及时送到定点医院就诊。宾馆、饭店、旅店、 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等公共场所,要建立健康问询和联 系登记制度。尤其是歌舞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应当开展健康告 知或者健康提示,并落实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卫生监督机构要 加大督查力度。教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小学校、幼儿园测量体温晨检和因病缺课报告工作。
三、高度重视医疗救治工作
(一)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为市 级定点医院,洞头县、瑞安市人民医院为市后备医院。各县(市、 区)应当确定一家医疗机构,为县级定点收治医院。其中,鹿城 区患者暂由市级定点医院收治。市、各县(市、区)定点医院、 发热门诊建设由卫生部门统一规划,加快改扩建进度,按时完成。
(二)实行分类指导,确保重症患者集中收治工作。甲型 H1N1 流感患者实行重症和轻症分类管理,随着疫情发展,轻症患者可 以探索实行居家隔离治疗。重点要加强重症患者集中收治工作。 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洞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房要做好重症病 例治疗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降低重症患者发生率和死亡率。温 州医学院附一医负责外籍患者的救治,温州医学院附一医、附二 医要派出专家定期会诊和重症救治专业人员、设备支援定点医 院。根据疫情发展,其他后备三级综合医院、后备二级综合医院 要承担集中收治任务,目前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轻症病例的管理。按照卫生部下发《甲型 H1N1 流感轻症患 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执行。随着疫情发展,可实行居家隔离治疗,居家隔离治疗的轻症病例必须有社区责任医生“一对一”专人负责管理,通过上门送医送药和电话咨询等方 式进行随访和指导,积极发挥中医药的作用,37.5°C 以下的病 例可不用达菲治疗。居家隔离治疗主要内容包括:每天测量体温2次以上;医学咨询和指导用药2次以上;每天及时做好病情记录和信息上报;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协助做好咽拭子采集(视疫情变化调整)和终末消毒处理等。密切观察病情,一旦病情变化, 及时报告,并通知辖区救护车转送定点医院治疗。
(三)外籍病例的治疗管理。确定温州医学院附一医为外籍 人员发热门诊收治医院,洞头县人民医院为外籍人员确诊病例收 治医院。要加强该二所医疗机构病房的建设,病房应具备卫生间、 热水、空调、电话、宽带、电视等基本条件。
(四)采样检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疗活动中,流感高危 人群应当采样进行甲型 H1N1 流感病毒检测;一般人群发热患者 是否采样检测,由发热门诊当班医生决定。
(五)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转运。患者转到温州市第二人民 医院西院区或者轻症患者转到市区居家隔离治疗的,由市急救中 心转运;轻症患者转到各县(市)居家隔离治疗的,由各县(市) 救护车转运。密切接触者发烧需要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的, 由辖区急救中心负责运送。无固定居所的密切接触者转移到指定 的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的,由市或辖区急救中心负责转运。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