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集团多条相关立法建议被《浙江省公路条例》吸收采纳
作者:许文
来源:法务部
时间:2020-05-29
2020年5月15日,《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涵盖了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服务和管理等各领域,填补了我省公路立法多项空白,明确了公路发展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定公路建设应当符合公路发展规划要求,确保规划实施的刚性约束,为我省建设交通强省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2019年10月《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期间,集团积极组织集团系统内公路建设、公路经营相关单位讨论学习,召开《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向省、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条例(草案)》反馈意见17条,得到了相关部门及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此次出台的《条例》吸收采纳了交发集团关于资金筹集与保障、穿跨越方案论证、公路标志与标线管理以及通行费计收原则等方面的4条建议意见。
集团一直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2019年,成为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送审稿)》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案(送审稿)》书面征求意见的全国6家单位之一。此次相关立法建议被吸收采纳,是交发集团长期不懈开展法治建设的成果之一,也是交发集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起点,标志着交发集团法治建设由学法用法守法遵法进入参与立法的新高度和新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