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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复线灵昆至阁巷段工程项目占用征收林地获批复
作者:黄新斌
来源:沈海公司
时间:2014-12-10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工程项目占用征收林地于近日获国家林业局批复(林资许准〔2014〕418号)。该项目占用征收林地19.0798公顷,其中占用温州市龙湾区国有林地1.0724公顷,征收温州市龙湾区集体林地5.2754公顷;占用瑞安市国有林地0.0427公顷,征收瑞安市集体林地12.6893公顷。
根据《森林法》和《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须报国家林业局进行审批,同时林地报批也是土地报批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本项工作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但经过地方指挥部与公司的共同努力,在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和两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林地报批各项前期工作和组件工作有效有序地进行。在较短时间内,林地报批资料经市林业局审批并报送至省林业厅,通过了省林业厅审查后,及时报送国家林业局审批。在得到国家林业局许可后,公司按规定立即完成缴纳项目拟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等相关工作,近日取得国家林业局批复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林地报批工作的全部完成,标志着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工程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通过了国家行政许可,为下一步推进土地报批和工程的实质性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