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采矿权审批现场踏勘

作者:郑世琦 来源:高投公司 时间:2014-11-04

 

    为有效控制国有资产流失,根据省国土厅浙土资〔2014〕113号文件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自用采矿应进行采矿权设置和协议出让审批。高投公司已于近期向乐清国土局提出采矿权申请。

 

    11月3日,该局联合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安监局、乐清市环保局、乐清市生态办和高投公司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本项目采矿情况现场勘查。联合踏勘的目的在于基本掌握项目4个标段涉及到的开挖方量和点位以及需要的炸药爆破等相关信息,是采矿权设置方案编制的前提条件。

 

    踏勘结束后,乐清国土局周旭东所长主持召开了项目采矿权设置专家论证会。高投公司副总叶春、工程部副经理林友当、政策法规部郑世琦、乐清高速办夏忠勇等参加了会议。会上,高投公司叶春介绍了项目工程概况及目前工程进展情况,各施工单位介绍了标段内开挖点数量、开挖形式及开挖方量等情况。相关部门的专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现场踏勘的情况,具体分析了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并初步达成共识。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采矿权设置申报工作,紧紧围绕安全开采石料为重点开展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妥善解决开挖点周边政策处理等问题,尽快完成项目采矿权审批工作,以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