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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成功与乐清市地税局签订施工单位税款委托代征协议
作者:杨骄祥
来源:计财部
时间:2014-09-10
日前,我集团成功与乐清市地税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完成了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绕北二期工程税费代征代缴工作。
从2011年开始,集团计财部为争取经费,规范对施工单位缴纳税款各自为政的做法,知难而上、主动出击,就绕城高速西南线、沈海复线平苍段及瑞安段工程、通道项目等,分别与沿线地方税务局进行代征代缴税费工作的协商谈判,先后与温州地税、瑞安地税、平阳地税、永嘉地税签署委托代征协议书。而与乐清市地税局的对接工作,则几经波折、好事多磨,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反复讨论与磋商,在乐清高速办与集团的重视下,促成乐清市地税来沈海分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指导代征工作,最终协商一致,于日前签署了《委托代征协议书》。
至此,集团下属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税费代征代缴前期工作除沈海复线苍南段外,与各地税局的委托代征协议书均已完成签订手续,大大有利于提高施工单位办事效率和确保地税部门应纳税款及时入库,同时也为集团创造了额外的经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