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落实方案获省政府批准

作者:郑捷 来源: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14-04-01

经沈海公司多方协调,在苍南、平阳两县国土局和市国土局的不懈努力及浙大万维公司的倾力配合下,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全线土地利用规划调整落实方案于2014年3月24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浙政土审规〔2014〕34号、浙政土审规〔2014〕35号)。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平阳段)建设项目使用《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指标,追加平阳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72.3849公顷(其中鳌江镇61.3727公顷、宋埠镇11.012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核减43.4835公顷(其中鳌江镇33.8062公顷、宋埠镇9.6773公顷);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指标落实方案。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苍南段)建设项目使用《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指标,追加苍南县规划新增建设用地190.756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核减133.0789公顷;同意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苍南段)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地使用县级规划预留指标,新增建设用地9.176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核减8.7599公顷。
本项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方案的获批,为下阶段土地报批工作的顺利推进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同时,沈海公司将于近日与平阳、苍南两县相关单位沟通,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