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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复线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获国家林业局批复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使用林地近日获国家林业局批复(林资许准〔2014〕014号)。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使用林地须报国家林业局进行审批,任务重,难度大。但在省、市、县三级林业部门、两县政府、指挥部和公司政策法规部的共同努力下,林地报批各项前期工作和组件工作有序进行。2013年下半年,公司政策法规部组织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温州市林业局、两县林业局、指挥部及相关乡镇村开展本项目林地调查工作,由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编制和出具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并在报告出具的第一时间委托杭州千岛湖林业工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拟使用林地进行现场查验。同时在组件工作过程中,公司及林业部门积极与两县政府沟通对接,取得县政府关于林地权属及安置补偿的承诺,大大缩短了组件时间。
与此同时,项目临时占用林地也已获得省林业厅许可,即将取得批复。林地报批工作的全面完成,标志着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项目建设在占用林地方面已通过了国家行政部门的许可,为下一步推进土地报批和工程的实质性开工奠定了有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