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复线南塘-黄华段林地使用获省林业厅批复

作者:李骁、朱瑶瑶 来源: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13-05-28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黄华段工程于5月28日获得省林业厅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浙林地许长〔2013〕50号)。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黄华段工程拟使用林地30.0037公顷,涉及乐清市城南街道、虹桥镇、清江镇、天成街道、翁垟街道、盐盆街道6个乡镇(街道)22个行政村,拟使用林地内活立木蓄积量603.7立方米。本项目使用林地相关报件分别于4月12日、5月2日通过乐清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厅审核,沈海公司并于5月16日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

 

    此项专题的获批标志着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黄华段工程土地报批阶段所有前置专题已全部完成审批,为本工程年内实现实质性开工奠定了有力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