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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复线二期工程地质详勘核查单位及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单位选择谈判会
根据《沈海公司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内部直接委托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沈高〔2012〕56号)的文件要求,对地质勘察详勘核查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需采取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因此,11月13日上午,公司副总经理杨涛在公司大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地质勘察详勘核查单位及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单位选择谈判会,并确定了相应的单位。
会上,根据项目的规模特点,我司与地质勘察详勘核查单位、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单位就拟受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方案、合同金额、合同工期、人员资质等具体条款进行了谈判。针对工程地质勘察详勘核查工作,杨总对地质勘察详勘核查单位人员管理提出了三点要求:1.规定人员要到位,不得无故更换人员;2.今后将通过签到表和突击检查等手段进行人员到岗检查,并就检查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及惩罚;3.地质勘察详勘核查单位要时刻监督勘察单位的施工进度,以保证在工期内完成相关工作。
此次谈判会的顺利召开将为推进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定测、详勘工作和后续的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工程管理部、合同管理部及财务部的主要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