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

作者:新闻审核员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10-26

各单位、各部门:

 

    8月5日,瓯海区郭溪街道一铝锁加工厂发生粉尘爆燃事故,目前已造成13 人死亡、15 人受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温委办发〔2012 〕111 号)文件(全文见附件1)精神,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市政府领导关于瓯海郭溪 “8.5”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和整治重点

 

    各单位应重点检查办公场所、出租物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彻底消除隐患。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技能、安全生产教育。

 

    重点检查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及高边坡等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防止出现因山洪、山体滑坡而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

 

    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完善高空建筑、架空设施、施工现场脚手架的安全防护设施。强化监管责任,确保施工安全监督程序到位。

 

    三、实施步骤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采取自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集团专项督查为辅。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从 8 月初开始,到 10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部署阶段(8 月初)。各单位要参照温州市交投集团《经营类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及《在建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分别见附件2、3),抓紧制定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 8 月 1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营部联系人:杜卫东,电话及传真:88085515, 建管部联系人:薛温瑞,电话及传真:88085550,85559091)。

 

    二是整治阶段(8 月初至10 月中旬)。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突出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的部位,进行系统、彻底的排查和整治。大检查大整治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报”,每周五报集团。

 

    三是提高阶段(10 月下旬)。集团公司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督查。为确保这次大检查大整治取得实效,对这次大检查大整治要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 10月25日前上报集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检查,组织做好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对因自查、检查敷衍塞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各单位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重视对“三违”处理不严、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问题的督促检查,组织力量深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阵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