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温州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温州市安监局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5-23

 

    为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省、市政府一系列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努力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的活动主题,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公众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6月4日至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文化周;6月18日至24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闻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有关行业和有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上午。

    活动地点: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宣传咨询的重点内容: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案例、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图板和其他宣传品。

参加现场咨询活动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燃气安全)、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市消防局(消防安全)、温州电力局(用电安全)等。参加单位于6月10日8点30分前到场,9点开始。咨询日活动由市安监局负责协调,并落实活动场地;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记者宣传报道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高新区安监局)

 

    (二)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晚会(市安监局、高新区安监局);

    2、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公交车视频等宣传工具刊登(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进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文广新局);

    3、开设在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统(市安监局);

    4、在建筑工地悬挂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市住建委);

    5、开展安全生产电影下乡活动(市文广新闻局)。

 

    (三)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县(市、区)安监局推荐、温州市安监局审定的程序,创建一批温州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市安监局)。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夏季汛期特点,选择重点行业或重点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

 

    (五)举办首届温州“安全生产”少年儿童作文比赛。组织中小学在校生,以“安全生产”为主题,举办少年儿童作文比赛,树立“安全生产、从娃娃抓起”理念,增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

 

    (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市总工会)。

 

    (七)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团市委)。

 

    (八)开展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市交警支队)。

 

    (九)组织参加省安委办部署的有关活动。

    1、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市安监局);

    2、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摄影比赛活动(市安监局、市文联、市摄影家协会);

    3、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图版网上展评活动(各县(市、区)安委办、市有关单位)。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凝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的有效载体。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活动主题,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安排必要经费,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常、有序、顺利进行。

 

    (二)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体现地方特色。要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切实做好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和总结工作。活动总结和有关数据统计单(附后)于7月2日前报送市安委办(联系人:曾仁湖,联系电话:88965021,传真:88968100,电子邮箱:wzajjx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