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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应配备儿童安全座椅
儿童安全座椅在欧美国家早已是有孩子家庭的车上必备装置,而在我国,它却成为了一个敏感词。有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儿童安全座椅的平均使用率不到5%,与之相关的数据是,全国每年有1.85万名儿童死于车祸。
以上两个数据让人触目惊心,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是,中国的车主对儿童的安全意识不够,另外就是国家没有强制的标准和法规。
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极低
笔者在路桥一所小学门口看到,95%以上的小学生放学以后直接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只有不到一成的孩子坐到后排,而在所有汽车出厂的说明书及副驾驶座前,都有副驾驶座禁止坐儿童的警告。这是因为一旦发生车祸,副驾驶座上弹出的安全气囊极易造成儿童窒息死亡。
许多家长带孩子乘车,习惯抱着孩子坐在副驾驶位子,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即使是普通的急刹车或轻微碰撞都可能对车内的儿童造成致命伤害。有测试表明,时速仅40公里的车在紧急制动时,婴儿体重会增加20倍,若保护不及就会冲射出去。保险带和安全气囊都是为成年人设计的,紧急刹车时,受力的位置不是孩子的腰部和胸部,而是颈部和脸,很可能造成窒息和颈椎骨折等严重后果。
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可将乘车危害降低75%,欧美各国在上世纪80年代已经开始普及儿童安全座椅,并颁布相应强制性法律。在我国,随着私家车进入家庭,儿童乘车安全受到越来越多家长的重视,在车内配备安全座椅更多的是固定婴儿,儿童专用的安全座椅仍是少数。
多数汽车未装配儿童安全卡扣
国内每年有1.85万名儿童死于车祸,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儿童的第二大意外死因。我国儿童座椅使用率极低,全国平均使用率不到5%,可能个别地区稍高,诸如北京、上海地区,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使用率能够达到10%左右。
目前国内儿童座椅使用率极低,车主对儿童安全座椅的认识不够,从而使得没有这种安全意识,甚至有部分家长认为小孩子平时坐车较少,安装拆卸儿童座椅太麻烦,同时国内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宣传普及力度也不大。同济大学交通安全研究专家王宏雁教授介绍,受成本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合资品牌车型和自主品牌车型没有配置儿童座椅的接口,大致集中于各品牌的低端车型。
儿童安全座椅新标准的出台,其最首要、最有约束力的强制对象无疑就是汽车生产厂家。一旦规定出台,汽车厂商无疑要为全系车型加配安全座椅卡扣,甚至重新设计座椅,看似只是细节问题,却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
笔者了解到,东风雪铁龙已安装安全座椅卡扣的车型有C4毕加索和C5,长安福特的产品中新致胜也已经安装了安全座椅卡扣。随着家长们对儿童安全座椅的进一步认识,以及国家法规的完善,相信未来会有更多车型装配儿童安全卡扣。
强制性标准和法规的缺失
国内车主普遍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习惯。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就是我国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第二是没有针对整车厂家实施装备儿童安全座椅卡扣的强制性标准;第三是没有针对儿童乘客须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规。
在我国由于没有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并不鲜见,但这还是没有引起广大民众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视。这主要因为我国公民相关安全意识教育的欠缺,对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危害认识不足。同时,国内的儿童安全座椅售价在几百到几千元不等,较为昂贵的售价也成为一部分车主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原因。
没有强制性标准的约束,也是很多整车厂家不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卡扣的原因。
据中汽协从事“儿童安全座椅等相关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工作人员介绍,在汽车上装置卡扣的成本并不高,且技术难度不大。但对于很多以价格取胜的低端车来说,能省则省成为厂家降低成本的最大原则。业内人士也表示,不少在欧美版车型上都有的儿童安全配置在车型国产化后也成了减配的首选项目。
即便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约束了整车厂家,没有要求儿童乘客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相关法规也不行。就如同系安全带一样,在国内所有的汽车都有安全带,但不少人并不喜欢系安全带。强制系安全带的法规可以有效减少交通事故伤害。
国外已强制实施多年
在欧美许多发达国家,儿童安全座椅问题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便得到广泛关注,相关法规标准相继出台。生产和检测标准的逐步规范与完善以及儿童安全座椅标准的强制性实施,使得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得以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迅速普及,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世界上主要有欧洲ECER44/03标准、美国JPMA/ASTM、日本JIS等几大标准,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标准,其中以欧洲对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的要求最为严格。1982年,欧洲经济委员会就有关机动车上儿童乘客的安全防护系统颁布了第44号法令,这就是ECE R44标准。最新的ECER44/03标准于1995年9月生效,该标准要求更多详实的碰撞测试,增加头部保护、提高安全带系统安全性以及有关如何打开安全卡扣等诸多严格规定。
在欧洲,未通过ECER44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是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标准与法规的健全,使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由自发转向强制使用。瑞典从1982年开始就制定了法规,对7岁以下的儿童乘车,车上应备有保护儿童安全的装置。意大利规定未满10岁的儿童均须使用安全座椅。英国在2006年9月18日通过法律,规定3岁以下儿童,3岁至12岁或135厘米以下儿童在车内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或加高座椅。
除欧洲外,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也颁布了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强制实施法规。澳洲早在1985年就正式立法,规定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未满8岁的孩童,未使用罚款166澳币;新西兰规定5岁以下的孩童必须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5岁至7岁的孩童在车内也必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美国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从2002年9月1日起规定,儿童乘客必须使用LATCH儿童座椅安全系统,这项美国的安全法规对于在加拿大销售的汽车也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