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后要及时给制度打“补丁”

作者:汪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4-08-11

乡镇纪委人少案多,在“三转”的新形势下,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应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通过制度设计堵住案件中发现的漏洞,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我在浙江省海盐县通元镇纪委工作了3年多,处理了30多件信访件,主要集中在村集体资产处置不当。以前,对这类信访件,调查清楚,然后对错误进行纠正,就算办结了。但这类信访件办得多了,我开始反思,为什么总是“治不断根”?
 

通过剖析案例我发现,问题出在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制度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不断出现,制度漏洞也随之而来,使得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空子可钻。
 

之前,一名群众实名反映其所在村集体综合楼的租赁有问题,前3年租金共50万元,近3年却只有38万元。“承租方在综合楼里进行了设备投入,即便涨价也不会说走就走,所以给他降价分明是在‘放水’,这背后有猫腻!”反映人在电话那头情绪激动。
 

带着疑问,我们从村“两委”班子成员、附近店家、承租方等多层面进行了调查,了解到由于近年来综合楼周边新增了很多店面,以致租金抬不起来。尽管如此,该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也存在问题,他在没有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的情况下,单独与对方协商,将3年的房租定为38万元。他的解释是,因承租者具有优先续租权,就没有再组织公开招租。
 

弄清楚事情原委后,我们对该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指出其错误的严重性,并责令整改。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失误,在村“两委”班子会议上向班子成员和村监会成员作了情况说明,并向镇纪委出具了书面检查。
 

出现这类问题,村党支部书记自然有责任,但更关键的还是制度存在缺陷。以前,对村集体资产的招租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为防止村集体资产流失,今年镇里专门出台规定,所有村集体资产的招租,都要通过镇里的招投标平台,统一公开招租。
 

受此启发,我们对近年来关于村集体资产的一系列信访件进行了梳理分析,一是根据查案中发现的漏洞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制度,新列细则36条。二是量身定做了一套软件系统,用于村集体资产的租金管理,避免漏收少收情况的发生。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挂钩。
 

清“病毒”,打“补丁”。3个多月的梳理和运行后,不仅全镇村集体经济收益增加了20多万元,有关信访举报也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