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资委加强监督检查 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7-23

    近年来,湖南省国资委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带来的挑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项治理,集中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湖南省国资委在治理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时,注重将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与建立健全治理长效机制相结合。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28家省属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包括重大项目票决、招投标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对各企业工程项目决策行为、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提出具体严格的管理要求。如湖南省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监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有效遏制了各种不规范的招标行为。


    开展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专项治理。制定出台对省属监管企业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对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亲属在企业从事业务往来情况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对监管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开展关键、敏感岗位廉洁风险识别试点,探索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管理的路子。


    开展对“小金库”的专项清理整治。设立“小金库”举报监督电话及邮箱,建立日常监督举报制度。将“小金库”治理与企业财务监督管理、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制度检查相结合,督促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省属监管企业全部组织了自查自纠,9个集团18家企业共查出“小金库”21个,涉及金额603万余元。


    年度考核,着力构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


    湖南省国资委从2007年开始对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经过连续5年的实践,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


    及时签订责任书和责任状。每年年初,国资委党委组织机关、监事会办事处签订年度《湖南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在机关各处室得到及时落实。各企业在2月前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度目标,并将任务层层分解,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1年,湖南国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年度绩效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公司系统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重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深化效能监察、强化责任追究等5个方面的工作目标责任。目标责任书管理形式既符合公司反腐倡廉工作实际,注重实效性,又明确了对上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标准和办法,体现了可操作性。


    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每年11月底,湖南省国资委组织7个检查考核组,分别由党委委员带队,对38家国资委监管企业进行检查考核。从2011年考核的情况看,企业党委(党组)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更加重视,工作成效比往年有较大提高。各企业都对各自的分(子)公司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考核,各二级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


    加大企业效能监察力度。2011年,湖南省国资委对监管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共立项633项,完成552项。提出和改进管理建议1248条,建立和修订规章制度398项,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668亿元,直接增加和创造经济效益6.6106亿元。通过效能监察发现案件线索43条,立案35件,处理违纪人员135人。(记者 邹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