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7-08

    湖北省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举报工作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服务办案工作、开展信访监督和化解信访积案等方面狠下功夫,较好地发挥了信访举报工作的职能作用。
  
  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成为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建立健全信访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接听群众来访来电;实施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工程,对“人民来信”实行免贴邮票制度;开通“纪委书记信箱”、“监察局长信箱”,整合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治庸问责”等受理与办信资源,广泛收集信访举报信息。完善市、区、街(乡镇)、村(社区)四环相扣的信访网络。制定出台网络举报办理规定,实现了省、市、区三级纪委举报网站的直接联通。除市、区以外,街(乡镇)和村(社区)也普遍设立了信访接待室,聘请信访联络员、监督员和民情信息员3000多名,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的“四访促和谐”活动。
  
  切实发挥案源主渠道作用,努力成为办案工作的“信息部”。注重把握案件线索排查筛选的四个重点。重点关注反映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和“庸懒散”行为的信访举报,反映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的信访举报,反映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信访举报,反映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优亲厚友、借机敛财、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举报,增强筛选案件线索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可查性。健全完善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制度。由信访室对较有成案价值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析筛选,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定期召集相关室负责人进行集体评估、提出研判意见,努力提高排查筛选案件线索的成案率。坚持“直查、交办、督办”三措并举。对群众举报问题单一、易查易结的信访问题,坚持直接查办;对群众反映突出、线索比较具体涉及下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发函交办。
  
  切实发挥教育监督作用,努力成为廉政风险的“预警器”。坚持信访监督与廉政教育相结合。运用信访约谈、信访了解和信访告诫等方法,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一般性违纪问题,及时实施信访监督;对反映失实的问题及时澄清、消除误解;对有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采取学习相关党纪政纪条规、现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进行教育。坚持信访监督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结合。将实施信访监督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管理平台,对领导干部收入、廉政勤政情况等群众日常关注的重要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形成全面规范的廉政监督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将信访监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对监督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信访建议。
  
  切实发挥维护稳定作用,努力成为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实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首位接待初访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首办人员必须做到“四包”,即包接待、包调查了解、包沟通反馈、包息访息诉。建立初信初访事项办理情况台账,定期对重复信访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加大基层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工作力度。从公开的内容、程序等入手,公开受理渠道、受理范围、政策依据、工作原则、处理程序、答复方式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层单位公开办理信访问题占到信访总量的40%以上,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工作力度。2011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督办活动,采取集中排查、领导接访交办、下访促办、会审会诊等方式,排查各类信访积案1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