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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企清风动旌旗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5-25
浙江省围绕服务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多措并举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抓关键环节,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产权交易行为、购销行为和企业负责人任职行为等;抓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长期性、根本性作用;抓制度规范,构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抓执纪惩治,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抓责任制落实,促进廉洁从业
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和查处力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多次深入国有企业调研指导,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狠抓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部门与省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细化、量化各项要求。各省属企业成立落实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要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
各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并以廉洁从业为主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近两年,组织开展各类反腐倡廉教育活动1430场次,7万多人参加;企业领导人员讲党课和举办专题报告230场次;企业举办廉洁文化活动730场次。
省物产集团、省交通集团等制定《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并与高管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履职承诺书》。杭钢集团、省物产集团对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实行“三书一谈”制度,即签订岗位履职承诺书、廉洁从业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和廉洁谈话。许多国有企业出台了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十不”承诺制度及重要岗位人员“五不”承诺制度。
针对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改制重组、同业经营和关联交易、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企业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浙江省制定实施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企业内部审计和专职监管人员等“四个报告制度”。同时,制定企业改革、产权管理、考核分配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80多个,推进决策、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
抓预防腐败,强化源头治理
浙江省纪委、省国资委把贯彻中央精神与企业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台《省属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工作细则,建立健全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有效经营管理体制,以总法律顾问为基础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导向的资源阳光交易制度,以预算管理为重点的财务监管制度,以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考核为重点的薪酬管理和分配制度及以加强班子建设为根本的选人用人制度。
在此基础上,该省探索创新具有浙江省属企业特色的“1+4”构建模式,即:构建一个惩防体系,配套推行联合构建、主业构建、岗位构建、科技构建模式,初步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省属企业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格局——
联合构建。以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为主体,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法律、纪律、政策及行政管理等手段和措施,形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制定完善《重大经济活动管理规定》、《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等30项制度规定,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主业构建。以省属企业主业建设为重点,以实施“阳光工程”为载体,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省交通集团制定“阳光工程”实施办法,对高速公路建设中12个主要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他们还研制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现场数据、图片、视频等的实时采集、实时上传、实时审核,相关工作流程及结果均予以公开。
岗位构建。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岗位权力运行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保障,形成以强化岗位为点、以规范程序为线、以完善制度为面、以落实防控为主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科技构建。围绕“人、财、物”三个核心,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防范企业各类风险,努力实现对权力运行全程化在线实时监控。省物产集团建立涵盖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和高层决策的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实时监控企业生产管理情况,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滋生。
抓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企业改革中的热点、经营管理中的弱点、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焦点,浙江省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各省属企业加强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产权转让、不良资产处置等的全过程监督。在对象上,突出企业“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在事项上,突出“三重一大”和廉洁从业规定;在领域上,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资本运作。
各级各企业普遍建立由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务、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业绩考核监督、监事会监督、监察监督“七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委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在省属企业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和外派监事会制度、厂务党务公开制度的覆盖率达100%。
各省属企业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切入点,梳理权力运行关键点,编制目录,绘制流程图,细化权力运行每个关键点的流程控制和监管责任。国资委机关和省属企业共编制职权目录33份,绘制业务流程图482份。围绕方法创新,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权、工作流程、外部环境等宏观层面分析查找廉政风险,从生产经营管理的业务工作流程,各个节点操作等微观层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围绕风险评估,在各层面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组织筛选评估,根据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把握防控责任落脚点。据统计,各省属企业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6277个,确定一级风险点4308个,制定防控措施24216条,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
抓责任制落实,促进廉洁从业
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和查处力度。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多次深入国有企业调研指导,明确要求国有企业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狠抓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部门与省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细化、量化各项要求。各省属企业成立落实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下发工作要点,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
各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并以廉洁从业为主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近两年,组织开展各类反腐倡廉教育活动1430场次,7万多人参加;企业领导人员讲党课和举办专题报告230场次;企业举办廉洁文化活动730场次。
省物产集团、省交通集团等制定《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并与高管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履职承诺书》。杭钢集团、省物产集团对二级公司领导班子实行“三书一谈”制度,即签订岗位履职承诺书、廉洁从业承诺书、家庭助廉承诺书和廉洁谈话。许多国有企业出台了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十不”承诺制度及重要岗位人员“五不”承诺制度。
针对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改制重组、同业经营和关联交易、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废旧物资处理、企业资金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浙江省制定实施国有产权代表、重大财务事项、企业内部审计和专职监管人员等“四个报告制度”。同时,制定企业改革、产权管理、考核分配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80多个,推进决策、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
抓预防腐败,强化源头治理
浙江省纪委、省国资委把贯彻中央精神与企业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台《省属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相关工作细则,建立健全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有效经营管理体制,以总法律顾问为基础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以资产产权管理为导向的资源阳光交易制度,以预算管理为重点的财务监管制度,以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考核为重点的薪酬管理和分配制度及以加强班子建设为根本的选人用人制度。
在此基础上,该省探索创新具有浙江省属企业特色的“1+4”构建模式,即:构建一个惩防体系,配套推行联合构建、主业构建、岗位构建、科技构建模式,初步形成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省属企业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格局——
联合构建。以实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为主体,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法律、纪律、政策及行政管理等手段和措施,形成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制定完善《重大经济活动管理规定》、《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等30项制度规定,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主业构建。以省属企业主业建设为重点,以实施“阳光工程”为载体,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省交通集团制定“阳光工程”实施办法,对高速公路建设中12个主要方面的内容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他们还研制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实现了现场数据、图片、视频等的实时采集、实时上传、实时审核,相关工作流程及结果均予以公开。
岗位构建。以查找岗位廉政风险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岗位权力运行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保障,形成以强化岗位为点、以规范程序为线、以完善制度为面、以落实防控为主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科技构建。围绕“人、财、物”三个核心,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防范企业各类风险,努力实现对权力运行全程化在线实时监控。省物产集团建立涵盖生产、经营、管理体系和高层决策的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实时监控企业生产管理情况,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滋生。
抓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围绕企业改革中的热点、经营管理中的弱点、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焦点,浙江省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和各省属企业加强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国有产权转让、不良资产处置等的全过程监督。在对象上,突出企业“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在事项上,突出“三重一大”和廉洁从业规定;在领域上,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和资本运作。
各级各企业普遍建立由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务、监察等部门参加的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财务审计监督、业绩考核监督、监事会监督、监察监督“七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委会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在省属企业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审计制度和外派监事会制度、厂务党务公开制度的覆盖率达100%。
各省属企业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切入点,梳理权力运行关键点,编制目录,绘制流程图,细化权力运行每个关键点的流程控制和监管责任。国资委机关和省属企业共编制职权目录33份,绘制业务流程图482份。围绕方法创新,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权、工作流程、外部环境等宏观层面分析查找廉政风险,从生产经营管理的业务工作流程,各个节点操作等微观层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围绕风险评估,在各层面查找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组织筛选评估,根据风险表现、发生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把握防控责任落脚点。据统计,各省属企业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6277个,确定一级风险点4308个,制定防控措施24216条,初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