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的由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9-30

烈士褒扬历史沿革

  自古以来,烈士都得到统治者及普通百姓的尊崇。中国烈士褒扬制度的历史也悠长远久。

  能查到最早的烈士褒扬制度,起于汉献帝建安十四年(209年)。之后的历代君主也多有关注、细化类似制度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早在1931年11月,就颁布了《红军抚恤条例》。当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还专门设立了红军抚恤处。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办法》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均应成立相应的抚恤优待组织机构。

  1950年,国家先后颁布《烈军属优待暂行条例》、《革命军人牺牲、病故褒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褒恤暂行条例》和《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四个条例。广为人知的,是开国大典前夜,在天安门前广场上举行了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

烈士纪念日设立历程

   2004年:全国政协委员王伴青建议设立“革命烈士节”,将每年清明定为“革命烈士节”,全国各地开展隆重纪念活动。
       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赵龙建议将12月13日设立为国家公祭日,以纪念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以法律或制度的形式将公祭日固定下来,每年此日举行全国公祭活动。
       2006年:国防大学硕士研究生翟振华建议设立牺牲军人纪念日、建设国家军人公墓,全国人大以法律的形式,将清明节前一天或者国庆节前一天规定为牺牲军人纪念日,举行全国性纪念活动。
       2006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陈章元他建议将每年的3月4日确定为“国家烈士纪念日”,组织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在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公祭活动。
       2008年:人民网对设立烈士纪念日进行网上民意调查,70%的网友表示支持。在新华网进行的投票调查中,支持率则高达92.84%。民政部为设立烈士纪念日而进行了多年的论证。
       2014年8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草案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烈士纪念日。
       2014年0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出决定,以法律形式设立烈士纪念日。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