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作者:郑陈强 来源: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13-08-09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温总工办〔2013〕74号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沈海工会成立了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于8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沈海公司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宋海良担任,成员由企业行政、工会和职工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企业与职工提出的调解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调解申请,并依法开展调解。其工作目标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规范调解工作的范围、程序,预防和调解企业内部的矛盾纠纷。 

 

    沈海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为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保障项目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今后工会组织将充分利用劳动争议调解委会员这一平台,认真履行好职责,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困难,反映职工群众的心声,因势利导的做好职工群众工作,推动和谐企业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