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之窗
突出“五个强化”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随着改革的深入,广大职工群众的新期待、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国际形势的新变化,给我国职工队伍带来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工会干部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任务,同时对新时期的工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切实做到“五个强化”。
强化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必须切实增强为党的工运事业不懈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切实把党的宗旨贯彻到工会各项工作中去。工会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一部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到对工会干部的要求,就是要坚持确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把职工的权益放在第一位,以职工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会工作的标准,为广大职工群众的权益鼓与呼、思与行。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要把保持与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作为工会工作的生命线,把维护和实现好广大职工的权益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当好职工“娘家人”角色。
强化依法保障职工权益的意识
工会根基在职工群众,血脉在职工群众,力量在职工群众,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工作的第一职责,是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第一诉求,也是新形势下党对工会工作的第一要求。职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和实现,是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身心投入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劳动关系和谐、国家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与基础。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发挥作用是工会的历史使命。工会组织如果不能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就失去了立身的基础,失去了工会的基本属性。所以工会在维护和保障职工权益的工作中,要高度重视立法参与、参政议政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平等协商制度和职代会制度,维护广大职工的“共同”利益;高度重视推动解决具体劳动争议案件。要加强基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和专业调解人员的配备,对企业的具体劳动争议事件,工会组织要在事发初期就及时介入、及时调解,降低职工维权成本,避免纠纷扩大与恶化。对于性质较为严重、调解不易解决的,上级工会要及时联系劳动监察机构进行处理,力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争议的扩大和激化。对具体劳动争议案件,要做到“五有”:有访必接、有诉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有困必解,既要体现工作的职能性,又要体现工作的主动性。
强化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观念
社会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工业社会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的核心关系。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劳动关系在我国社会生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在政治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习近平同志指出“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极为重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当前必须抓好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政治任务。”
在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的劳动关系中,企业建立的劳动关系占绝大多数,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生产的主体,同时企业也是职工就业、获取收入的主要渠道,是职工发挥才能的主要舞台。从本质上讲,企业投资方获取利润离不开劳动力投入;职工方获取工资离不开资本投入,资本要素与劳动力要素共同构成企业的核心要素,同时也是利益共同体。双方的关系即劳动关系是企业的核心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关系到企业的生存、稳定与健康发展,企业发展也是职工权益保障的物质基础。所以工会工作要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工会干部要确立“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的理念,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利益共同体思想,坚持党政主导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格局,主动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第一线,坚持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协调、沟通的办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不采取过激手段解决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作用,加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职代会建设,着力推进“两个普遍”。深化创新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关爱帮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职业培训和技能竞赛提高强化职工素质,以劳动竞赛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做到发展共谋、成果共创,实现双赢。
强化爱岗敬业成为优秀工会干部的理念
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工会组织托付重任,职工群众对工会寄予厚望,工会工作任重道远,工会干部责任重大。广大工会干部应重点做好“四个结合”,即:与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相结合;与推进重点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与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相结合。广大工会干部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大力倡导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勇于担当,才无愧于党和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信任;要牢记党的宗旨,忠于党的事业,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爱岗敬业的时代先锋;要心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群众、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把职工当亲人,倾尽全力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进千家万户。
强化“一线工作法”的工作机制
工会的力量源泉是广大职工群众,在基层;工会的服务对象是广大职工群众,在基层;工会的每一项工作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特别是经济落后、问题较多的地方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困难”。工会工作不能浮在面上,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面向一线,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不断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吸取经验、智慧和力量;要带着感情深入职工、贴近职工,主动深入到一线,让职工群众能够看到身影,听到声音,见到实效,主动和职工群众聊家常、交朋友,关心职工的生产和生活,了解职工的需求和愿望,虚心向职工学习,总结职工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这样才能找准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的切入点,才能赢得职工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才能做到问题发现在一线,工作研究在一线,矛盾排除在一线,困难解决在一线;要切实关心基层工会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敢于和善于为他们说话,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依法履行维权职责撑腰做主,更好地推动工会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