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5-24

    据报道,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在审议广东省纪委工作报告时称,“从广州市历年数据和第一季度数据来看,国企确实是腐败重灾区”,她用一组翔实的数据说明,目前广州国企发案率比较高,所以对国企的反腐倡廉、反腐败斗争必须要加大力度。
  
  “国企是腐败重灾区”,类似问题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存在。为国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之一。
  
  发生在国企的腐败行为,多是指国企高管的腐败行为。其表现多为借助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盲目投资给国家资产带来损失;侵害集体和职工群众利益,等等。
  
  “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发生在国企内尤其是国企高管身上的腐败行为,就外因而言,和发生在其他领域其他领导岗位上的腐败行为没什么不同。一些国企高管手中掌握的权力过大而监督制约力量相对较弱,一旦廉洁自律底线失守,很容易发生腐败行为。
  
  要为国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关键是约束、规范国企高管的权力。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梳理权力,编制职权目录,公布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使干部明确权力是有边界的,不能随心所欲行使。这是预防在行政权力行使中发生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预防国企发生腐败行为,也可以借鉴这样的手段。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企业高管的权力事项,同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预防国企发生腐败行为,就应该坚决执行这一制度。
  
  其次,应该加大公开力度。公开透明是创造条件让人民群众监督的好措施,也是预防国企高管发生腐败行为的好办法。当前,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一定成效。国企也应加大企业事务公开力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向企业员工公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公司经营的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结合严格的审计,公开国企高管收入、职务消费等信息。
  
  最后,还要加强纪律约束。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资委新近印发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的国企高管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