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补充调整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外聘顾问律师管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强化企业合规管理,根据集团《外聘律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补充调整集团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
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推荐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入库并提供相关信息,已在集团信息库内的律所和律师无需再次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法律事务基本内容
为集团及所属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教育培训等,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运行机制、签署合同协议、发布法律文书、实施重要决策等事务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根据需要列席企业有关会议并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企业排查防范法律风险,受托代理非诉法律事务或处置应对司法纠纷案件等事务。
二、入库基本条件
(一)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在浙江省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设有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律师行业评价和社会信誉;
3.近5年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行业协会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推荐入库的执业律师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律师执业年限8年以上,已办理执业责任保险;
2.在企业管理、商业贸易、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股权投资、风险管控、财务融资、劳动人事等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法律事务能力和执业经验;
3.熟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通常涉及的法律风险,了解国有企业运行管理的工作机制等;
4.担任过1年以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县处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
5.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行业协会的处罚、处分或仍在受限期限内。
三、申请入库需提供的信息材料
1.外聘顾问律师库入库申请表(附件一);
2.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办公地点、成立时间、人员规模、获得荣誉等);
3.推荐律师的简介(包括执业年限、律师职称等级、擅长专业领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名称及年限、获得荣誉等)。注:同一律所可推荐人数不限,建议根据不同擅长专业领域推荐多名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共同入库。
4.推荐律师的其他团队成员简介(要求不少于2名执业年限3年以上律师)。
5.顾问律师服务方案大纲;
6.基础收费原则和标准;
7.其他可以提供的信息资料。
四、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和期限
1. 有意向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纸质或电子形式向集团提交申请资料。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1010室(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7-85559095;
电子邮箱:fkfwb@wzjfjt.cn
2. 申请期限:自本公告在集团网站公开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交申请资料。
五、特别说明
1.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需真实全面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本所推荐的执业律师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律所提供信息和申报入库所需的费用由律所自行承担,集团不收取任何审查或入库费用;律师事务所向集团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和信息,即代表同意律所和律师有关信息均可供本集团及所属企业查询了解。
2.通过审查入库并不代表受聘,聘用关系及具体工作内容仍需以企业与所选聘律所和律师签署的聘用合同或代理合同为准。
3.集团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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