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洞头诸湾EOD—古村落盘活利用工程—配套道路建设
(鸽尾礁环线工程)社会风险评估公众意见收集通知
洞头诸湾EOD—古村落盘活利用工程—配套道路建设(鸽尾礁环线工程)项目正在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阶段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1〕459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指引》(温政法发〔2022〕16号)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广泛地听取并收集项目拟建地的个人和单位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洞头诸湾EOD—古村落盘活利用工程—配套道路建设(鸽尾礁环线工程)现阶段主要工程规模和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洞头诸湾EOD—古村落盘活利用工程—配套道路建设(鸽尾礁环线工程);
2.项目地点:温州市洞头区;
3.本项目北起于环岛公路与朝晖路交叉口,起点桩号为K0+000,向东利用现状朝晖路至杨文路,途径鼻尾头和桐桥脚,向东至墨鱼里澳,沿山腰处向东南展线至鸽尾礁,终点接鸽尾礁老路,终点桩号为K5+370,路线全长5.37公里。本项目主线设计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设计速度 3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8.5m。主线桥梁总长306m/5座。
4.建安费0.853 亿元,工程总造价1.881亿元;
5.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30个月。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名称:洞头区交通运输局
评估实施主体单位:温州诚达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方式:李工 0577-88995718
三、意见及建议提交方法
居民及利益群体可至所属行政村村委会领取表格,填写相关意见及建议,署名、留下联系方法;或者相关意见及建议发送至邮箱:1711232432@qq.com。
四、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居民及利益群体可通过电话、填表等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温州诚达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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