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7-10

  根据温州市国资委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外聘顾问律师管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强化企业合规管理,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集团及所属企业法律事务备选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信息,并建立“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以便本集团及所属企业与执业律师建立更加高效便利的双向沟通联系机制,便于企业择优选择适合的外聘顾问律师或法律事务代理律师。
  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推荐符合条件的执业律师入库,并提供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发集团简介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是温州市政府直属的市级国有企业集团,主要承担温州市域高速公路及相关产业的建设发展和运营管理,涉及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路工程养护施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经营管理、土地生态治理、房地产开发、装配式建筑工业化以及临港产业园开发等“一主七辅”多个产业领域。集团注册资本80亿元,拥有下属二三级企业30余家,并投资参股地方高速、温州机场、保险金融、数字通信等多个领域,2023年末集团总资产达750多亿元,2023年度经营总收入约45亿元,现有员工4700余人。详见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wzjfjt.cn。
  二、企业法律事务的基本内容
  为集团及所属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教育培训等,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建立运行机制、签署合同协议、发布法律文书、实施重要决策等事务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根据需要列席企业有关会议并提供咨询意见,协助企业排查防范法律风险,受托代理非诉法律事务或处置应对司法纠纷案件等事务。
  三、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的管理要求
  根据温州市国资委有关要求和集团《外聘律师管理办法》,集团组建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为集团及所属企业提供备选执业律师的相关信息。集团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由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推荐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加入信息库,经集团审查同意后成为入库律所和律师,并向集团系统内所有企业公开信息。
  集团及所属企业原则上在该备选执业律师信息库中按规定程序选聘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专项事务法律顾问以及法律事务代理律师。集团及所属企业每年度对受聘律所和律师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在集团内部信息公开,实行入库资格动态管理和定期调整。
  四、入库基本条件
  (一)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在浙江省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设有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律师行业评价和社会信誉;
  3.近5年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行业协会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推荐入库的执业律师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律师执业年限8年以上,已办理执业责任保险;
  2.在企业管理、商业贸易、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股权投资、风险管控、财务融资、劳动人事等专业领域具有较好的法律事务能力和执业经验;
  3.熟悉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通常涉及的法律风险,了解国有企业运行管理的工作机制等;
  4.担任过1年以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县处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
  5.未受到过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行业协会的处罚、处分或仍在受限期限内。
  五、申请入库需提供的信息材料
  1.外聘顾问律师库入库申请表(附件一);
  2.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办公地点、成立时间、人员规模、获得荣誉等);
  3.推荐律师的简介(包括执业年限、律师职称等级、擅长专业领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名称及年限、获得荣誉等)。注:同一律所可推荐人数不限,建议根据不同擅长专业领域推荐多名律师及其团队成员共同入库。
  4.推荐律师的其他团队成员简介(要求不少于2名执业年限3年以上律师)。
  5.顾问律师服务方案大纲;
  6.基础收费原则和标准;
  7.其他可以提供的信息资料。
  申报资料提交方式和期限
  有意向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纸质或电子形式向集团提交申请资料。
  联系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1010室(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7-85559095;
  电子邮箱:fkfwb@wzjfjt.cn
  申请期限:自本公告在集团网站公开发布之日起15日内提交申请资料。
  六、特别说明
  1.申请入库的律师事务所需真实全面提供有关资料,并对本所推荐的执业律师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律所提供信息和申报入库所需的费用由律所自行承担,集团也不收取任何的审查或入库费用;律师事务所向集团提交有关申请资料和信息,即代表同意律所和律师有关信息均可供本集团及所属企业查询了解。
  2.通过审查入库并不代表受聘,聘用关系及具体工作内容仍需以企业与所选聘律所和律师签署的聘用合同或代理合同为准。
  3.集团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577-8555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