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永嘉段)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 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作者:王晓利 来源:诚达公司 时间:2023-05-2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43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温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指引》(温政法发【2022】16号)等相关规定,为了听取并收集项目拟征收土地的利益相关群体对本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和建议,对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永嘉县段)土地征地范围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永嘉段)。
2、项目概况: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主线全长约14.73km,项目涉及永嘉县段约占用村集体土地约 2.5130公顷(最终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单位:温州诚达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晓利;
联系方式:19588033295;
电子邮箱:1711232432@qq.com。
三、征询事项
公众意见征询范围:项目征收土地的利益相关群体等。
征询公众意见的内容:
您对本项目土地征收持有何种态度;
您对本项目土地征收有何意见、建议;
您对本项目土地征收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您对本项目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的意见、建议;
您对本项目的其他建议、意见。
注: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四、公示说明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建议及意见反馈给第三方评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