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G1523甬莞高速芦浦高架1号桥桥下空间(17跨)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6月11日上午10时整,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注:场地用途:停车场、运动场及物流中转(场地使用须同时包含以上三类用途)。(停车场:主要用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有序停放。运动场:可建设球类运动场地、大众健身器材区等,满足周边居民及群体日常体育锻炼、运动赛事举办等需求,配套建设休息区、卫生间等基础服务设施。物流中转:仅限开展货物的分拣、装卸及中转配送业务,不允许长期存放,中转存放不得超过5天。严禁存放、中转易燃易爆等可能危害公路设施安全的危险物品。)
二、承租人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与货物运输相关。(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为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运输”、“货运运输”、“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中转”其中字样(一项或以上)。)
2、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以提供公示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为准)
3、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提供公示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92034元。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挂牌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6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下午5时止,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四)承租期间,有关承租场地的安全、消防、生产、治安、环保等事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其中针对物流中转区域,承租方须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出租方定期对承租土地进行的安全检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类工作检查,承租方应全力配合。
(五)为保障租赁区域的公共安全及财产安全,承租方须在租赁场地内安装监控设备,费用自行承担,监控范围应覆盖全部租赁空间。监控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由出租方基于统一管理需要合理确定,承租方不得擅自更换或拆除。出租方有权通过监控系统实时查看租赁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状况,但查看行为不得干扰承租方的正常经营或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目的或超出安全保障合理范围。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9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857732770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085588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