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乐清柳市金光岙村地块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11-06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时前为自由报价,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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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20%(向上取整)。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三)承租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本场地,且不得影响桥梁结构安全,承租方根据红线图纸按照业态要求规范使用。租赁场地范围外土地使用权归属地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承租方需自行与属地村合作社协商场地出入道路使用范围。协商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涉。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 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 11月 20日至2025年11月 26日下午5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11月6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5857732770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085588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