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五溪村2号地块五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5月6日上午10时整,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公路管理与养护,并且实缴注册资本需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有公章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的资产负债表为准);
(二)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公示期内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最大股东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三)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为不合格);
(四)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从第四年开始,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2%,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30天内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承租人应当按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不动产权权属的资料)载明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动产。意向承租人可以就证照办理等事项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后再参与报价。如承租人无法办理合法经营所需证件,将视为不具备承租人资格与条件,出租人有权采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或者解除双方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等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四)该标的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对承租土地进行使用,或建设临时建筑、增添附属设施、设备,需至出租方处报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土地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因改造土地作出处罚等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相应损失。承租方增添的临时建筑、附属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承租方。
(六)承租期间,有关承租土地的安全、消防、生产、治安、环保等事项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定期对承租土地进行的安全检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各类工作检查,承租方应全力配合。
(七)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4月17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5时止
报名审核时间:2025年4月30日
咨询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公司咨询电话:15857732770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085588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