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营业房续租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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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06
权属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区人民东路东信大楼一层D112号、D113号营业房拟将续租给原承租单位温州市大唐会餐饮有限公司大南路分公司、人民西路四达大楼7楼部分办公用房将续租给原承租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要求,现将续租方案公示如下:
二、资产招租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三、公示方式
该续租项目在市国有资产采购网站、交投集团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租期
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重新评估,并公示续租方案无异议后再签订续租合同。
五、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
东信大楼一层D112号、D113号年租金根据今年评估价确定为86400元,半年一付。四达7楼部分办公用房年租金根据今年评估价确定为19200元,三年57600元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在签订租赁协议书起三日内付清,以后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5天内付清。
六、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3000元,在签订租赁协议书前付清,合同到期结清租金和各项费用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四达7楼办公用房除外。
七、其它费用
租金所涉及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其他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等。
业务联系电话:88270858 监督电话:88109191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