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国大广场203室2楼办公楼租赁公示
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国大广场203室2楼办公楼租赁公示
位于机场大道5465号国大广场203室2楼办公楼,拟由浙江智渊立道律师事务所续租使用。现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交投[2014]110号),将租赁事项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机场大道5465号国大广场203室2楼办公楼,建筑面积255平方米。
2、租赁期限:6个月(
3、资产租金:以温方盛估字〔2014〕第1008-1号房地产租赁价格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底价,经双方协商,确定6个月租金为58140元,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租金所涉及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其他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等。
现对上述资产进行租赁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8日),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88327807。
温州机场路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