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G1523甬莞高速瓯江北口大桥综合养护工程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G1523甬莞高速瓯江北口大桥综合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代管单位为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为中交瑞通路桥养护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温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包含S10(温州绕城)北线一期段、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上层及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下层段等三个路段;S10(温州绕城)北线一期段,位于温州市北侧,起点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前京村,终点乐清市北白象镇,主线全长26.602km,于2010年建成通车;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上层为高速公路,北接绕北二期南塘至黄华段,南接甬莞高速灵昆至阁巷段,全长7913m;下层为国道228线瓯江北口大桥,起于黄华镇东侧,路线全长3905m;于2022年建成通车。本项目综合养护承包期为5年(截止至2030年12月31日止)。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为生产经营性业务采购项目,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业务分包和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险种)首席承保人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保险服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BX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S10(温州绕城)北线一期段、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上层及温州瓯江北口大桥下层段等三个路段全线范围内的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1)各路段建筑工程一切险:工程投保总金额21710.0853万元(其中绕北一期16461.1383万元、北口大桥上层2746.0415万元、北口大桥下层2502.9055万元),各路段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累计事故责任限额分别为5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2)各路段安全生产责任险:①各路段第三者责任部分累计事故责任限额分别为2000万元;②各路段从业人员责任部分累计事故责任限额分别为2000万元;③各路段救援费用部分累计事故责任限额分别为500万元;④各路段法律诉讼费用部分累计赔偿限额分别为100万元。具体保险方案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保险服务期限为: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保证期12个月。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下同)或经其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投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业务授权书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许可证均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许可证》的复制件】。
4.投标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以来,独家或首席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①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与项目关系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复制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认可投标人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21年 01 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须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制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中无法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的,须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三)其他
1.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含总公司)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含总公司)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须附投标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含总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6年03月01日上午8:30至2026年03月05日下午17:30,将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276706946@qq.com中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cd.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玉苍东路138号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577-67006875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399号科创智能中心12幢9楼
联系人:应女士、王女士
联系号码: 13646586995、18057705951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投诉受理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2026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