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预制混凝土构件大件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以下简称“甬台温改扩建温州大桥段”)及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以下简称“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由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接。本次运输服务招标人为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业务分包和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现对该项目的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甬莞高速公路(G1523)洞头支线预制混凝土构件大件运输服务,共分为2个标段,起点大门岛营盘基厂区、瓯飞厂区、瓯海厂区至终点甬台温改扩建温州大桥段TJ1标段-3标段、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TJ1标段-4标段。涉及T梁、桥面板、立柱、盖梁等截面节段梁、变截面节段梁、叠合梁等多种构件。运输方式包括陆运、水陆联运。
(1)YS01标段,涵盖甬台温改扩建温州大桥段及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的预制构件运输服务,涉及T梁、叠合梁、桥面板、矮T梁等多种构件类型,构件总量105737.54m3,运距约20~50km,运输方式陆运。
(2)YS02标段,涵盖甬台温改扩建温州大桥段及洞头支线的预制构件运输服务,涉及T梁、立柱、盖梁等截面节段梁、变截面节段梁、叠合梁等多种构件类型,构件总量410580.61m3,陆运运距约7~52km,水运运距约9.3~41.6nm,运输方式包括陆运、水陆联运。
详见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
2.招标范围:
YS01标段预制构件运输(T梁及桥面板)的输运(陆运)及配套服务,包括构件运输、大件护送、二次转梁及提梁门站转运、运输许可手续等配套服务。
YS02标段预制构件运输服务涵盖三个厂区各类预制构件的输运(陆运及水陆联运)配套服务,包括T梁、立柱、盖梁等截面节段梁、变截面节段梁、叠合梁等构件的运输许可手续(陆运运输许可手续及海上运输过程中海事部门相关手续)。
3、服务期:
YS01标段24个月;YS02标段24个月。(从开始运输之日起至全部预制构件运输完成)
采购预算金额:约116941226元,其中YS01标段预算金额
23156580元、YS02标段预算金额93784646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YS01标段、YS02标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大型物件运输;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YS01标段: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个30m(含)以上预制混凝土梁板运输(不含梁板现场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甲方须为总包单位或项目业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的,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YS02标段: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个40m(含)以上预制混凝土梁板运输(不含梁板现场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甲方须为总包单位或项目业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评标所需的指标的,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二)YS01标段、YS02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管理工作经验;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人员资格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②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③工作经验证明(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条件(运输工具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
6.本项目开标顺序为先开启第YS02标段所有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再开启YS01标段的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YS02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进入第YS01标段的开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5年 9 月 12 日上午8:30至2025年 9 月 15 日17:00,将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32832103@qq.com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月 24 日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cd.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上江路198号经开区商务广场2幢401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0577-6335085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九号红莲跨贸园2F6A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896888133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骏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