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保险经纪招标公告(第二次)

作者: 来源: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25-04-10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4〕36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4〕5000470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段起于乐清市湖雾镇海头村北侧,起点桩号YK4+348.580,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岭隧道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大荆镇、雁荡镇、清江镇,终于乐清市南塘镇珠南村南侧,终点桩号YK27+545,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顺接,路线长约23.196公里。本项目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起于乐清市城南街道南岸村南侧,起点桩号YK47+760,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经柳市镇,终于北白象枢纽与大桥北互通复合枢纽的互通区范围内(距离北白象枢纽交叉点南侧约1.7公里处),终点桩号YK67+590(按老路桩号),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北白象至南白象段顺接,路线长约19.830公里(其中含另行立项实施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增设柳市互通工程主线改建段长约1.146公里)。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18.63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77.21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计划于2029年建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保险经纪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其他工程(改渠、改路)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协助保险招标或市场询价等招标采购工作、保单安排、防灾防损、就有关损失索赔处理提出建议,并与保险公司或损失理算人协调,以维护招标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招标人处理索赔相关事宜,定期查询保险公司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日常咨询及培训等工作。服务周期不少于7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理赔完成、理赔金额到账为止。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自2020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单个项目投保额在人民币20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保险项目保险经纪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文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业绩包括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2020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国内单个项目投保额在人民币20亿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保险经纪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特征、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业绩包括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

(三)其他

1.投标人或及其项目负责人自2022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5410日至202542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2314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2.招标人定于202542314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cd.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环山北路2801号

联系人:郑先生

 话:0577-8875902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幢四楼

联系人:徐伟杰

 话:18668067301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85559092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85559092

 

 

温州交发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