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3】14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浙交许〔2023〕5001020号批复,项目业主为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100%)。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沈海高速温州大桥北互通,接拟改扩建的乐清枢纽至北白象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止于既有南白象枢纽互通北侧,接拟改扩建的南白象至浙闽界段,起止桩号YK67+590~YK82+371.914,全长14.783公里(右幅大罗山隧道段0.489公里以及与金丽温东延工程主线共线段1.321公里不在本项目实施)。全线设置温州大桥北、七都、温州东、茶山(枢纽,不在本项目实施)4处互通式立交。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5.8978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48.5287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温州市,计划于2027年年底建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即第DA01标段,招标范围为甬台温高速公路(G15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北白象至南白象段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项目业主的全过程档案整理咨询服务。对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检查、系统化整理、组卷、编目、复制(按档案验收要求)、扫描、装订、归档(含电子扫描文件资料)、登记备份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的培训、交流工作;按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档案资料归档要求开展档案管理、建立台帐,指导档案库房、设施配备建设,指导并完成项目文书、建设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登记备份,同时配合信息化建设,完成各类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加工及数字化档案的整理等工作,形成项目所有文件材料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做好档案验收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协助组织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确保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服务周期及质量: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发包人服务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0年1月1日(以验收报告或验收通过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任务。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和验收报告(或验收通过证明)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页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自证或外证材料);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人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31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31日14时0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2.招标人定于2025年3月31日14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cd.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交发大桥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环山北路2801号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577-8875902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幢四楼
联系人:徐伟杰
电 话:18668067301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85559092
投诉受理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77-85559092
日期: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