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平板车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时间:2025-0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平板车运输服务项目(下称“本项目”)的招标人为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因绕西南高速、甬莞高速、绕北高速等公司实施项目2025年度施工需要,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绕西南高速、甬莞高速、绕北高速等公司实施项目2025年度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平板车运输。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公路施工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如铣刨机、压路机、摊铺机等)的平板车运输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及报价清单等。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中每次运输服务时间以发包人下达的任务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查询结果)。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其他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5年 01 月 11 日至2025年 01 月 20 日下午17:00,将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276706946@qq.com中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1 月 21 日0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0000 元(大写: 贰 万元整)
6.2 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 01 月 20 日下午17:00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玉苍东路138号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7-67006763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399号科创智能中心12幢9楼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应女士、王女士
电 话:13646586995、18057705951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温州市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1 月 10 日